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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物价局行政服务指南
下列事项均在响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受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设定法律依据,实施(修改)时间,条款 实施主体 审批流程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承诺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及执行依据 办件类型 事项类型 备注
1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省级证书,预受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2005年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2597]号》、《江苏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苏价证(2006)113号] 省、市物价管理部门 申请--受理--审核--上报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申请)》;2、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证明;4、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5、与申请表一致的近期个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上报件 其它
2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丙级,预受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2号,2005年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2597号]、《江苏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苏价证(2006)113号]。
省、市物价管理部门 申请--受理--审核--上报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2、证明具备工商注册企业法人条件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3、价格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是指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企业实有总人数是指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的总人数);4、办公用房自有产权、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价格评估机构组织章程和有关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评估业务管理制度等);6、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上报件 其它
3 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盐城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盐市价发[2006]88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申请学校的有关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文件和颁发的办学许可证;2、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3、现行教育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教育收费标准或拟调整的教育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总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4、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5、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6、申请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职工人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校生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7、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8、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4 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批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4]214号)、《盐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盐政发[2004]25号)、《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加强房价管理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盐市价发[2005]43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申请人的书面价格请示;2、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3、价格成本认证报告。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5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核准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盐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盐市价发[2003]162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开发建设单位书面申请;2.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制度;3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6 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4]214号)、《盐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盐政发[2004]25号)、《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加强房价管理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盐市价发[2005]43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听证(或征求意见)--批复 (1)定调价书面申请,说明定调价依据和理由,现行价格水平、建议制定或调整价格水平、调价幅度、调价额等;(2)定调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分析;(3)定调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该行业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 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程序、成本监审程序时间)内办结;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7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核定(省授权范围内)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532号)、省物价局相关文件。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收费单位的有关情况,包括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2.申请制定或调整的收费标准和理由,年度收费额或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3.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材料,其中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应提供相关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资料。4.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5.对收费对象及相关行业的影响。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8 核发《收费许可证》 《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1994年9月29日)第12条、《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关于使用新印制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商事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1994)第168号)《盐城市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盐市价发[2000]44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收费许可证申领表》(一式两份);2.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文件;3.单位相关资格(资质)文件(证书)。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社会办学单位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社会办医疗机构需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特殊行业单位需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4、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1个工作日 代省收取,每套工本费50元;收费单位需多领的,按30元/本收费。苏价费[1994]168号;苏财综[2005]17号 即办件 非行政许可
9 《收费许可证》审验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1994年9月29日)第14条、《关于建立收费年检制度的通知》(苏价涉字[1992]第74号)、《关于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通知》(苏价费字[1993]第103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验 1、收费年检报告书;2、现行收费文件;3、《收费许可证》副本;4、年度购领、使用的收费票据;5、《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6、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及财务决算报表;7、年度会计总帐、分类(明细)帐;8、年度银行帐户开设情况。 即时办理 年检费按收费总额的5‰收取。苏价涉字[1992]74号、苏财综[2005]17号 即办件 非行政许可
10 收费员证审验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江苏省收费管理规定》(苏政发[1988]72号、《〈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暂行规定》(苏价涉字[1998]第12号、《盐城市收费员证管理暂行办法》(盐市价发[2002]57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验 结合《收费许可证》年检,一并对〈收费员证〉进行审验。 即时办理 不收费 即办件 非行政许可
11 停车场服务价格等级核准 《江苏省服务价格管理规定》([1999]166号省长令,1999年12月6日)第4条、《盐城市服务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盐政发[2000]275号)、《盐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盐市价发[2001]95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核定 1.申报单位书面申请;2.价格(收费)等级申报表;3.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服务人员的从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4、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12 国家机关培训收费标准核准 《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盐城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盐政发[2003]25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培训收费单位书面申请;2.教学计划及资料明细;3.培训对象涉及干部的,需提供组织部门审批同意的培训办班审批表;4、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1个工作日 不收费 即办件 非行政许可
13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备案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江苏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5]379号)、《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盐市价发[2006]119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审核--批复 1.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的书面申请;2.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相关的幼儿园等级类别证书复印件;3、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14 培训收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盐城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盐政发[2003]25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备案 1.申请人填写的《培训收费标准备案表》;2.教育、劳动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3.教学计划;4.教材资料明细;5、申请人保证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即时办理 不收费 即办件 非行政许可
15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备案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5]4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备案 申请人填写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备案表》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16 电信资费备案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关于转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盐市价发[2002]172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备案 电信企业提供能具体、明确表达该电信业务定义的资费备案申请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17 公路汽车客运票价浮动备案 1.《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综[2002]214号);2.《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苏价服[2002]250号);3.《关于贯彻<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盐市价发[2002]155号) 县物价局 申请--受理--备案 申请人填写的《公路汽车客运票价浮动备案表》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诺件 非行政许可
18 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10月1日)第4条、6条。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委托--受理--勘察、鉴定--审核--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 办案机关出具的载明办案机关名称地址、需要鉴证的涉案财产名称数量及与该财产相关情况、价格鉴证的目的要求、鉴证的基准日期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盖有委托单位公章的价格鉴证委托书。 7个工作日 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5]17号;苏价费[2006]84号,苏财综[2006]19号。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费按鉴定金额的5%收取。 承诺件 服务事项
19 涉案财产司法鉴定费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10月1日)第4条、6条。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委托--受理--勘察、鉴定--审核--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 办案机关出具的载明办案机关名称地址、需要鉴证的涉案财产名称数量及与该财产相关情况、价格鉴证的目的要求、鉴证的基准日期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盖有委托单位公章的价格鉴证委托书。 7个工作日 苏价费[2006]84号,苏财综[2006]19号。按鉴定标的总额分档累进制计费:1万元以下(不含1万)750元;1-10万1000元;10-25万5.5‰;25-50万4.5‰;50-100万3.5‰;100-1000万2‰;1000-2000万1.2‰;2000-5000万0.6‰;5000-8000万0.3‰;8000万-1亿0.15‰;1亿元以上0.08‰. 承诺件 服务事项
20 道路事故车损价格鉴证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10月1日)第4条、6条。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委托--受理--勘察、鉴定--审核--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 办案机关出具的载明办案机关名称地址、需要鉴证的涉案财产名称数量及与该财产相关情况、价格鉴证的目的要求、鉴证的基准日期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盖有委托单位公章的价格鉴证委托书。 7个工作日 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5]17号。道路事故车损价格鉴证费,按鉴定金额累进计费,起点收费200元;整车报废鉴证费300元。 承诺件 服务事项
21 价格认证 《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计价格[1999]1074号,1999年8月17日),全文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委托与受理;2、调查与论证;3、内部审议;4 、出具认证报告。 提交《价格论证委托书》。《价格论证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价格论证的理由和要求;2、价格行为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3、论证事项的行为和情景描述;4、论证事项涉及物品的品名、牌号、规格、种类、数量、生产成本以及购进价格等资料;5、物品被使用损坏程度的记录,重要物品应付照片;6、论证事项的地域范围和有效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约定 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5]17号。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向社会转售产商品、提供服务前,自愿委托价格认证中心为其定价提供服务的行为,收费标准面议。 承诺件 服务事项
22 价格信息咨询服务 《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计价格[2003]415号,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第9条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接受委托;2、收集资料;3、答复委托人。 具体明确的咨询事项 约定 苏价涉字[1991]146号,苏价涉字[1991]194号,响价发[2004]62号。以元/次为计费单位:价格政策咨询50,国内市场价格行情咨询50,国际及港澳市场价格行情咨询100,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可行性研究200,协调价格纠纷50,与价格有关的经济案认证50。 承诺件 服务事项
23 担任常年价格顾问,并提供常年价格信息服务 《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计价格[2003]415号,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第9条;苏价涉字{1991]146号,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接受委托;2、为委托人提供约定内容的服务。 签定具体明确的服务合同 约定 苏价涉字{1991]146号,苏价涉字{1991]194号,响价发[2004]62号。小型企业1000元/年、中型企业2000元/年,大型企业4000元/年。 承诺件 服务事项
24 办理其它委托事项 《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计价格[2003]415号,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第9条、10条。 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1、接受委托;2、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 签定具体明确的服务合同 约定 苏价涉字[1991]146号,苏价涉字[1991]194号,响价发[2004]62号。双方面议。 承诺件 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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