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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所有涉企行政审批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事时限: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办事项,按照申请人提交价格请示、承办科室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查并提出拟办意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批复的程序,实行限时办结:

1、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核定(省、市授权范围内)均在1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程序、成本监审(调查)程序时间)内办结;需要报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15个工作日内完城本机关的审核工作。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申请人(建议人)。
2、审批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3、审批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核发《收费许可证》、核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核准停车场服务价格等级、核准国家机关培训收费标准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4、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备案、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备案、电信资费备案、公路汽车客运票价浮动备案均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5、培训收费备案即时办理。

涉企检查: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省、市局布置的专项检查以及接受投诉举报外,不得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对同一企业的价格监督检查一年内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实行涉企检查准入制、价格执法廉政纪律公示制、价格执法廉政情况反馈制、价格执法廉政情况登记制、廉政情况自查报告制。

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对首次违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责令整改,不予处罚。必须处罚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一般按处罚规定的下限罚款。须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的处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执行。

服务规范:深入开展以“优化价费环境、争当服务尖兵”为主题的“双最”活动,完善服务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快捷高效。

特别承诺: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扶持、促进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民营经济争取优惠电价政策。加大清费治乱减负的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整顿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通过本局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定期组织收费公示督查,力争县直单位的公示率达到100%。推进政务公开,实行科学决策。认真执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凡属于听证目录范围的定调价项目,一律实行公开听证,还定价权于企业、于群众、于社会。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具备条件的随到随办,为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违诺追究:加大对机关作风和为企业服务情况的督查。凡违反纪律、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办事拖拉推诿等问题,被投诉、被查访、被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价格部门形象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电话:0515-6883880

投诉电话:0515-6876556

传真:0515-6888701

电子邮箱:ycxsllx@126.com

通信地址:响水县城双园中路

邮政编码: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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